为切实加强、规范对指挥战术系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,激励学生党员提高党性修养,调动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,把学生党员管理工作做稳做实,结合实际,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。
一、考核方式
对学生党员的量化考核具体可以分为政治思想素质、组织纪律观念、先锋模范作用、群众意见等四大项指标,每大项指标内要包含若干具体考核要素。同时,采用日常记实性计分考核、记实性计分考核与等级测评考核相结合的评价管理办法,即满分100分。该项工作应由学管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,按学期进行量化考核。所有量化考核的结果可分为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称职”和“不称职”四个等级。考核分值与考核等级之间的互换关系为: 优秀为90分以上;良好为70—89分;称职为60—69分;不称职为60分以下。
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基本标准及内容
一级量化考核指标及分值 |
二级量化考核指标及分值 |
具体目标内容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政治思想素质 (15分) |
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(5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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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(10分) |
参加三会一课、写学习心得 |
无故迟到者每次扣1分; 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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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纪律观念 (15分) |
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(5分) |
每三个月至少上交一次思想汇报 |
不上交或逾期上交者每次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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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时交纳党费(5分) |
每月一次 |
不按时上交党费者每次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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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守各项党纪校规(5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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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各项党纪校规扣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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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锋模范作用 (50分) |
学习态度(5分) |
态度端正;态度良好;其它 |
态度端正得5分;态度良好得4分;其它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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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成绩(5分) |
学习成绩要名列中队人数前20% |
不达标扣一分;所学科目每挂一科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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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能技能训练(5分) |
招警体能测试项目 |
没通过扣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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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奖情况(5分) |
院级奖励;校级奖励;省级以上奖励( 含省级) |
院级奖励得3分;校级奖励得4分;省级以上奖励( 含省级) 得5分;无奖励不得分 |
奖励情 况可累 计 |
团结带动中队周围同学共同进步(5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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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所在中队挂科人数为3人或有考试违纪作弊率的扣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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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、任务 (20分) |
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(5分) |
不定期填写考察表每次扣1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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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预备党员的培养(5分) |
不定期填写考察表每次扣1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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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组织活动(10分) |
不按要求参加一次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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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生活情况 (5分) |
模范遵守一日生活制度(5分) |
所在寝室有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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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众意见(20分) |
优秀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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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、 良好、 称职和 不称职 无比例 要求 |
良好(15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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称职( 10 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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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称职( 0 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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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(1)对学期考核为“优秀”等级的学生党员要予以表彰,同时将其作为推荐评定各项优秀、先进和奖励、就业等的基础依据。
(2)对学期考核为“称职”的学生党员,党小组要进行谈话,在党支部范围内给予口头警告,取消当年的部分评优资格。同时,学生党员本人也要制定出整改计划,在党小组的督促下限期改进。
(3)对学期考核为“不称职”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,同时取消其本学期的一切评优资格。
(4)预备党员考核为“称职”等级的,要延长预备期;考核为“不称职”等级的,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。
(5)所有学生党员的考核材料归入党员档案,为校内外各级党组织对学生党员的继续培养教育提供依据。